各有关单位和人员: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药品安全“十二五”规划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2〕5号),“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,自2012年开始,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;至‘十二五’末,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,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,逾期达不到要求的,取消售药资格。”新版GSP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(卫生部令第90号)第二十条规定:“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、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,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。”新版GSP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。
为满足广大应试人员需求,在去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,我院今年将继续组织执业药师考前培训。为了准确把握辅导要点,保证辅导质量,提高考试通过率,任课教师全部由经验丰富的高级讲师、执业药师亲自授课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开课时间:
2014年8月9日开课,以每周五-周日时间为主,具体安排见课程表。
二、学习内容。
1、药学专业四个考试科目:
药事管理与法规;
药学专业知识(一)(药理学和药物分析);
药学专业知识(二)(药剂学和药物化学);
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。
2、中药学专业四个考试科目。
药事管理与法规;
中药学专业知识(一)(中药学和中药药剂学);
中药学专业知识(二)(中药鉴定学和中药化学);
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。
三、 收费
药事管理与法规、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、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每科200元,药学专业知识(一)(二)、中药学专业知识(一)、(二)每科400元。